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大学实验室管理绩效考核暂行办法》[2009]213号和《江苏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运行管理办法(试行)》[2009]214号文件精神,近期将对各学院(中心)所属实验室进行管理绩效考核。现就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以学院(中心)为单位进行考核,参加考核的实验室及科研机构见附件一。
二、考核时间安排:
1、12月12—16日,各单位根据两个办法中规定的考核项目和评分标准进行自评,填写《江苏大学实验室管理绩效考核报告》(附件二),于12月16日12:00前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行政二号楼417室)。
2、12月19—20日,由校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考核组,对各单位进行考评。
请各单位领导要充分重视,实事求是,客观反映2011年度实验室的管理现状,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