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仪器设备验收工作流程
补充说明:
一、验收内容
(一)国产仪器设备验收内容
1.常规验收:是指对仪器设备的外观、数量、品牌、型号、附件和说明书等逐一核对检查;
2.技术验收:是指通过调试,逐项核对检查仪器设备的功能和技术参数;
3.人员培训:是指操作人员通过培训,熟练掌握仪器设备的性能、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
(二)进口仪器设备验收
海关商检或抽检的进口仪器设备开箱时,须在海关监管下进行,任何使用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开箱。最后,需按照国产仪器设备验收要求实施验收工作。
(三)特种设备验收
特种设备验收时,须认真核查供货方提供的注册登记资料是否完整。验收完成后,按相关规定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二、验收小组
单价在300万元(含)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由使用单位在具备验收条件后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提出申请,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5名及以上单数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进行验收。
单价在300万元以下10万元(含)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由使用单位组织3名及以上单数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进行验收。其中,单价在10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的验收,须有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工作人员进行全过程监督。其余仪器设备由使用单位组织3名及以上单数专家进行验收。
三、验收时间
无特殊原因,使用单位需按照合同要求或索赔期满之前,及时完成仪器设备的验收工作。如逾期未能完成验收,相关责任由使用单位自行承担。
四、验收材料
(一)仪器设备由使用单位组织验收的,验收合格后国产设备填写《江苏大学仪器设备技术验收报告》(一式两份:一份仪器设备报销时使用,一份使用单位自行存档);进口设备填写《进口机电产品验收报告》(一式三份:一份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留存,一份供货商支付10%尾款使用,一份使用单位自行存档),并加盖实验室与设备处公章。
(二)仪器设备由设备处组织验收的,使用单位应提前准备采购文件、配置清单、出厂证明、开箱记录、安装调试测试数据、人员培训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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