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下设综合管理科、实验室管理科、计划供应科、设备管理科和实验室技术安全科(危险化学品管理中心)五个科。主要承担实验室管理、设备管理、设备采购、实验室安全及危险化学品管理等服务职能。
工作职责
1. 负责组织起草学校实验室建设规划,推进实验室规范化建设。
2. 负责建立健全学校实验室与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3. 负责学校教学、科研及行政办公仪器设备(软件)的全过程管理。
4. 负责实验技术队伍建设与管理,以及学校实验技术开发项目的立项申报、成果认定。
5. 负责仪器设备(软件)的校级购置论证,组织制定学校仪器设备(软件)的购置计划并按规定实施。
6. 负责学校用于教学科研的进口仪器设备及境外赠送科教用品的免税手续办理,组织开展进口设备的报关、商检、验收及后期监管。
7. 负责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开放基金、开放补贴的管理和效益考核。
8. 负责学校实验室技术安全教育和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实验室日常安全工作。
9. 负责组织实施实验室各类评估、考核和评比。
10. 负责学校实验室及设备管理信息化建设与管理。
11. 负责学校实验室与仪器设备基本数据收集、统计、分析、上报及立卷归档。
12. 做好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部门领导
陈海波(处长)
分 工:主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工作;分管综合管理科;联系公共实验与服务中心。
办公地点:行政二号楼428室
办公电话:0511-88790135
朱卫华(副处长)
分 工:分管实验室管理科、实验室技术安全科(危险化学品管理中心)。
办公地点:行政二号楼423室
办公电话:0511-88791786
李艳肖(副处长)
分 工:分管设备管理科、计划供应科。
办公地点:行政二号楼421室
办公电话:0511-88791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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