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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实验动物中心寒假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19-01-18 浏览量:

各相关单位及科研人员:

为了满足有关人员寒假期间相关科研活动的需要,实验动物中心寒假正常开放。

(1)实验动物服务:整个寒假期间实验动物中心正常发放动物。

(2)动物实验服务:1月28日之前,实验动物中心正常接受新立项科研委托,科研人员可以正常开展各类实验,并安排实验相关事宜,确保实验正常开展。1月29日至2月22日之间,中心不再接受新立项动物实验委托,只维持已有动物实验稳定运行。开学后,动物实验委托恢复正常。

特此公告。

                                            江苏大学实验动物中心

                                               2019年1月18日

上一条:关于办理2019年涉及动物实验相关科研项目证明材料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近期及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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