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张贴优势学科仪器设备标签的通知
各学院(中心、研究院):
根据江苏大学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作会议纪要(2017.2)精神,为进一步做好相关设备的管理工作,要求以优势学科建设经费购置的仪器设备(详见附件)必须制定明显的标签并张贴在仪器设备上。为此,设备处统一制定了标签,请相关的学院(中心)统计所需数量,到实验室管理科(行政二号楼417)领取。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7-11-30
附件:优势学科购置仪器设备合同汇总表
上一条:关于开展涉危实验室专项安全检查的通知 下一条:仪器开放服务公告(冻干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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