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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15 浏览量:

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中心):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苏教

办科[2017]17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校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重点对我校科研实验室的危险品管理使用及其他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全面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落实安全措施,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二、自查范围

全校科研中心实验室以及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各级实验室。

三、自查重点内容

严格按照《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7)》所列类目逐条自查,在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基础上,重点内容包括: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安全责任机制落实情况、资质和基本设施运行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管理、废弃物处理情况、安全教育及应急预案设立情况等。

四、自查结果报送要求

1. 请各学院(中心)参照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2),组织本单位实验室开展自查,并针对总体要求落实整改、编写自查报告,自查报告由单位负责人分别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纸质材料于930日前报送实验室管理科(行政楼二号楼417),电子档发送至邮箱sys417@ujs.edu.cn

2.自查报告内容包括:本通知“自查重点内容”的总体情况报告、隐患台账(附件3)、制订的相应整改方案(包括整改措施、责任、时限和预案等方面)。

附件1: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 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附件2: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7

附件3: 隐患台账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7915

上一条:仪器开放服务公告(冻干机等) 下一条:关于报送实验室安全设施购置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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