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做好“迎接江苏省教育厅国有资产管理考核评价”工作 ,请各单位资产管理员于7月14日前,自行到实验室管理科(行政2号楼417)打印仪器设备标签。并按“迎评”的有关要求,进行仪器设备标签粘贴、帐物清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3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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