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工作人员行为准则

发布时间:2011-03-29 浏览量: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工作人员行为准则

四要

  1、要主动服务,热情周到;
  2、要认真负责,提高效率;
  3、要克己奉公,警钟长鸣;
  4、要遵守制度,服从安排。

五个必须

  1、必须诚实守信;
  2、必须公正透明;
  3、必须适时响应;
  4、必须按时办结;
  5、必须扎实细致。

六个不准

  1、不准迟到早退;
  2、不准擅离职守;
  3、不准拖沓推诿;
  4、不准徇私舞弊;
  5、不准接收贿赂;
  6、不准谋取私利。

上一条:关于开展设备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2011-04-06) 下一条:江苏大学外贸代理招标邀请函(2011年3月11日)

关闭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学府路301号

邮编:212013

信箱:sbc@ujs.edu.cn

您是第 位访客

© 2025 sbc.ujs.edu.cn 版权所有:江苏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