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工作人员行为准则
四要 1、要主动服务,热情周到; 2、要认真负责,提高效率; 3、要克己奉公,警钟长鸣; 4、要遵守制度,服从安排。
五个必须 1、必须诚实守信; 2、必须公正透明; 3、必须适时响应; 4、必须按时办结; 5、必须扎实细致。
六个不准 1、不准迟到早退; 2、不准擅离职守; 3、不准拖沓推诿; 4、不准徇私舞弊; 5、不准接收贿赂; 6、不准谋取私利。
上一条:关于开展设备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2011-04-06) 下一条:江苏大学外贸代理招标邀请函(2011年3月11日)
【关闭】
请选择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学府路301号
邮编:212013
信箱:sbc@ujs.edu.cn
© 2025 sbc.ujs.edu.cn 版权所有:江苏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