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大学自制实验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江大校〔2019〕146号)文件精神,学校组织开展了自制实验仪器设备项目申报工作。经学校专家组评审,最终确定江苏大学2019年自制实验仪器设备项目13项进行拟立项建设,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2019年6月28日至7月4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反映。
联系人:丁勤林,联系电话:88791258。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