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科研人员:
为了满足有关人员寒假期间相关科研活动的需要,实验动物中心寒假正常开放。
(1)实验动物服务:整个寒假期间实验动物中心正常发放动物。
(2)动物实验服务:1月28日之前,实验动物中心正常接受新立项科研委托,科研人员可以正常开展各类实验,并安排实验相关事宜,确保实验正常开展。1月29日至2月22日之间,中心不再接受新立项动物实验委托,只维持已有动物实验稳定运行。开学后,动物实验委托恢复正常。
特此公告。
江苏大学实验动物中心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