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相关实验室:
根据《关于开展全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江大校[2017]164号)文件精神,我校已经完成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第一阶段的工作,今年进入整治深化提升阶段。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对涉危实验室(含科研实验中心)进行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
一、时间
4月26 日(星期 四 )上午8:30—11:00,
下午2:30— 5:00。
二、检查对象
各涉危实验室(含科研实验中心)安排(见附件1),未列表中的各学院实验室自行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
三、检查内容
1、学院组织体系是否健全;
2、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
3、公安管制类危化品的管理、使用情况;
4、实验室固、废液回收管理情况;
5、气瓶、特种设备管理、使用情况;
6、水、电等消防安全情况;
7、实验习惯与安全防护情况;
8、实验室场所环境、卫生情况。
四、检查人员与检查方式
学校成立由保卫处、设备处、危险化学品管理中心、部分实验室主任及相关人员组成的联合检查组,检查小组成员以电话通知形式确定。此次检查分为两组,进行交叉检查。检查的具体项目(见附件2)。
五、有关要求
1、各学院(中心)领导要充分重视此次检查工作,按检查项目内容进行梳理、自查,如实反映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情况。
2、各学院(中心)根据自查以及此次检查组反馈的意见,结合去年查找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再次上报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方案,整改方案格式(见附件3),并于5月10日17:00前(学院领导签字、盖章)报送至危化品管理中心(研究生楼518),电子版发送到whzx@ujs.edu.cn,联系电话:吴云龙88780289。
附件:
附件一: 涉危(化学品)实验室安全检查安排表
附件二: 检查项目表(摘录自教育部检查项目)
附件三: 学院(中心)实验室隐患整改方案
保 卫 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危险化学品管理中心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