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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签化学试剂、不明成分废液处置通知

日期:2019-05-05  

 

无标签化学试剂、不明成分废液处置通知

全校各学院、研究中心:

经研究决定,将对我校无标签化学试剂、不明成分废液集中进行招标,委托专业公司进行处置,现就相关情况做出如下说明:

1. 请按照附件《无标签废弃物统计清单》要求填写表格,并于5月12日前提交到危险化学品管理中心,地址:研究生楼518室,联系电话:88780289。

2. 根据2017年9月下发的《关于无标签化学试剂、实验室废弃物处理情况告知书》精神,本次鉴定和处置费用由各学院自行解决,学校负责协调和组织工作。

3. 请各学院加强管理,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管理的有关规定张贴标签,及时盘查药品,在标签脱落前回收处置或者再次固定标签,坚决杜绝类似现象再次发生。

实验室和设备管理处 

危险化学品管理中心 

       2019 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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