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签化学试剂、不明成分废液处置通知
全校各学院、研究中心:
经研究决定,将对我校无标签化学试剂、不明成分废液集中进行招标,委托专业公司进行处置,现就相关情况做出如下说明:
1. 请按照附件《无标签废弃物统计清单》要求填写表格,并于5月12日前提交到危险化学品管理中心,地址:研究生楼518室,联系电话:88780289。
2. 根据2017年9月下发的《关于无标签化学试剂、实验室废弃物处理情况告知书》精神,本次鉴定和处置费用由各学院自行解决,学校负责协调和组织工作。
3. 请各学院加强管理,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管理的有关规定张贴标签,及时盘查药品,在标签脱落前回收处置或者再次固定标签,坚决杜绝类似现象再次发生。
实验室和设备管理处
危险化学品管理中心
2019
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