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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领用细则

日期:2015-09-21  

 
危险化学品领用细则

为了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仓库的管理,提高仓库管理质量和效率,更好为各学院服务,现将危险化学品中心危险化学品的领用时间及办法做了统一调整,具体如下:
1.根据各学院上报购买的危化品由专人填写出库单。出库单统一到各学院专管员处办理。由专管员根据上报的具体采购数量填写出库单、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意:出库单上数量一栏必须为大写。以上签字不可代签,否则将不予领取。
2.各学院领用人凭填写完整、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出库单和领用人本人一卡通到化工学院危险品仓库统一签字领取。领取时间为每周二和周四上午。其余时间不予发放。
3.各学院在领取试剂时需与管理人员当面核对领取试剂的种类及数量,查看试剂包装是否完好,有无泄漏等现象。(友情提醒:各学院可根据领取试剂的数量安排合适的人员及运输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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