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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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管控危化品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去年年底京口区公安分局到我校抽查了部分学院危化品管理情况,发现违法存储剧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爆化学品以及帐物不符等问题。为杜绝此类问题发生,增强师生遵纪守法意识,继续加强危险化学品的规范管理,根据学校危险化学品管理“源头把控、过程监管、末端严控”的原则,现提出要求如下:

1、强化落实安全责任体系。根据“谁使用、谁主管、谁指导、谁负责”的原则,相关学院(中心)党政负责人是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主要领导责任人,分管实验室安全领导是重要领导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工作。实验室安全责任人是实验室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负责本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申购、使用、存放、报废各环节安全管理。学校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学校实验室的日常安全监管。

2、源头把控。严格执行管制类危化品“实验室-学院(中心)-学校”三级申请审核管理制度。各实验室负责人严把试剂采购关,核对本实验室订购人员《江苏大学危险化学品购买申请单》信息并签字(申请单由专管员到危化中心领取);单位安全负责人严把申购审核关,确保管制类订购人员、实验室负责人员信息完整;学校安全管理部门严把申购审批关,统一递交申购材料,交相关政府部门审批。取得政府审批手续后,交指定供货商供货。

凡未经审核手续,私自购买管制类危险化学品并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一律由实验室和本人自行承担。

3、过程监管。学院(中心)对实验室管制类危化品存储、使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审批备案手续、使用登记台账、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等。学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全校实验室安全监督检查和整改落实,重点检查危化品管理制度、危化品申报备案材料、安全教育记录等。

4、末端严控。实验室对一般危化品废弃物应严格遵循化学性质不相容原则,避免混放乱放,要进行科学分类存放,按照学校要求规范集中交学校危化中心处置。

5、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各涉危险化学品学院(中心)应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认真组织本单位师生学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学校危险化学品管理流程,相关学习教育记录留档保存。(见附件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规定,学校实验室安全教育与管理网中有相关学习内容)

6、开展管制类危化品清理登记。各单位应做好对实验室现有管控类危化品(民爆、剧毒、易制爆、易制毒见附件2—5)的清查登记工作,填写《管控危化品管理人员及贮存点信息表》(见附件6),完善实验室管控类危化品登记台账。应以实验室房间为单位,逐一排查、不留死角,明确管理人员和负责人,存放地点。单位收集登记台账,填写《江苏大学管控危化品信息统计表》(样表见附件7)并盖单位公章,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电子版发设备处信箱。凡在本次清查中发现的属于民爆、剧毒目录中的危化品,必须注明其来源,写情况说明后,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后,统一由学校危化中心收至学校危化品库房统一保管。表格提交截止日期:2019年3月15日。联系人:吴云龙,夏姣姣;联系电话:88780289;电子邮箱:whzx@ujs.edu.cn。

凡本次清查中对现有管制类危化品隐瞒未报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实验室自行承担。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