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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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2012.09.26)

各院(中心)实验室:
今年中秋、国庆假期较长,为确保实验室仪器设备、设施的安全,现就放假期间实验室有关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节前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
在放假前夕,各院(中心)要对实验室(尤其是存有剧毒、易燃、易爆等实验用化学危险物品的实验室、库房)、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语音室的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进行一次自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和尚存在安全隐患的实验室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进行整改,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采取相应临时安全措施并制定好应急预案。
二、做好实验室安全保卫工作
实验室钥匙要专人保管,对于放假期间不使用的实验室要锁好所有的门窗,清点、维护好实验用品和仪器设备,切断所有的电源、水源、气源等;对仍需使用的实验室,实验室(中心)主任要安排好实验室使用和管理的各项工作,对使用人员做好安全防范教育工作,在使用过程中要做好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和实验室安全记录。
有剧毒、易燃、易爆等实验用化学危险物品、放射源的实验室要切实做好危险物品的安全保管工作(双人双锁专人保管),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将剧毒、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物品带出实验室,坚决杜绝事故隐患。
根据实验室安全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院领导、各实验室(中心)主任作为安全责任人,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放假期间的实验室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我校实验室的安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